信報財經新聞 2007-06-27 謝家駒
筆者最近出外遊學個多月,嘗試了解英美國家社會企業及社會企業家這個新生現象。回港後清讀舊報紙,一口氣讀完周永新教授及王卓祺教授分別撰寫的三篇關於社會企業的評論。文中大多數的觀點,筆者異常認同,唯有兩個比較關鍵的問題,與兩位教授的看法頗有很大的距離,這裏提出來與兩位教授商榷一下。
社會企業的性質
周永新教授在五月三日及十日分別以「創造大量就業機會非社企目的」,及「拓展社企應進取又務實」為文。總括來說,兩篇文章的主旨如下:
一、無論社會企業發展有多大成功,也不可能創造大量就業機會。「若政府要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社會企業明顯並非有效途徑;明眼人都知道,只要政府落實各項基礎建設、即時『上馬』,失業率便可下降一、二個百分點。」
這點筆者絕對同意。一般市民相信亦有同感。眼看西九龍、政府總部、啟德機場舊址動工遙遙無期,「強政勵治」的新一任特區政府,假若真的想製造大量就業機會,倒不如設法加速這些工程上馬。
二、無論社會企業有多大發展,也不會縮窄貧富懸殊。周教授明確指出,這樣的想法簡直就是開玩笑。「貧富懸殊是指收入不均,失業人士或其他弱勢社群就是找到了工作,收入怎會對縮窄貧富懸殊有幫助?」
這點筆者亦表贊同。筆者認為,很可能是曾特首受了胡錦濤主席及溫家寶總理的感染,希望在香港構建和諧社會,但估計也不會天真到期望社會企業的發展可以有助縮窄貧富懸殊。要真正有效地縮窄貧富懸殊必然會觸動很多既得利益者,這些人不單有銀票,更有選票,志願「做好這份工」的特首,當然不會冒這個風險。
三、「社會企業絕對不是福利機構,如果只是提供福利服務,就由福利機構去辦好了。」周教授這幾句話,一針見血!很不幸地,目前香港大多數社會企業提供的服務,和福利機構所提供的服務確實分別不大。最要命的是目前絕大部分的社會企業都要依賴資助來創辦,資助的款項用來補助收入的不足,資助用完了,要不就是結業,要不就是申請另一項資助計劃,絕少能夠經濟上自給自足。這樣一來,難免就給人印象是福利機構。更不幸地,特首近來所說的官、商、民合作推動社會企業,要商界大力支持,筆者擔心,這可能只會延續社會企業的依賴心態,只不過依賴對象由政府改為商界而已。
四、最後一點,亦是最重要的一點,筆者認為周教授的提法大有商榷之餘地。周教授在五月三日文章的末段,斬釘截鐵地說:「社會企業的唯一生存意義,是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
筆者完全不能同意這個觀點。不單不同意,根本覺得這樣的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由於周教授是資深及知名的社會福利學者,亦是扶貧委員會的成員,筆者覺得必須指出這個說法的不恰當性。
社會企業的定義
首先何謂「社會企業」?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不同,它有雙重目標;實現特定公益使命的社會目標,以及創造收入及盈餘以持續經營的經濟目標。英國是西方國家中社會企業最蓬勃的國家之一,英國政府對社會企業的定義也是異常明確:「社會企業是企業的一種形式,主要為實現社會目標而成立,其盈餘主要用來發展企業之用,而非為股東及投資者追求最高利潤。」(二○○二年出版之「社會企業行動綱領」)。 可以見得,社會企業並不只是為了弱勢社群創造就業。社會企業當然有部分是為弱勢社群提供服務,甚至為他們創造就業機會,但把「社會企業的唯一生存意義」,說成純粹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實在是以偏概全。
事實上,即使在英國,既有以弱勢社群的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企業,但有更多的社會企業是有其他的社會目標:包括環保、教育、保健、長者照顧、體育倡導、生態旅遊、病態賭搏、公平貿易、種族和諧等等。
社會企業的意義及前瞻.二之一
作者為資深企業管理顧問,現正從事倡導社會企業的工作
2007年8月19日星期日
社會企業的意義及前瞻
標籤: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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