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 08月 03日
(星島日報 報道)香港研究協會於上周二至本周一,用電話訪問約一千名十八歲以上的市民,有關社會企業的意見。有七成半的市民,表示對社會企業「了解不多」及「完全不了解」;表示對社會企業「頗了解」及「非常了解」的受訪市民,只有二成半。有六成四的市民指,當質素和價格相若的情況下,他們會選購社會企業的產品或服務。
當受訪者得知,社會企業追求的是社會目的,其盈利主要用來投資於企業本身或社會,有五成半的市民支持發展社會企業,反對的只有一成二。有六成的受訪市民,贊成政府制定優惠政制,推動社會企業;反對的有一成二。有四成半的市民,希望社會企業可以幫助低技術、低學歷人士。
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
75%市民不了解社會企業
標籤: 新聞
張超雄﹕社會企業 公關扶貧? ——看看英國與西班牙
(明報) 10月 09日
【明報專訊】近期社會企業就像「概念股」,成了特首的炒作題材,繼年初競逐連任時一度熱捧,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社企也將再度炒熱,正式上場成為特首「以工代賑」的主要扶貧策略,但具體細節仍待落實,實質成效甚至可行性均成疑問。究竟發展社企的目標是解決貧窮,還是長遠作為促進社區共融的手段,是政府必須釐清的課題。
事實上,現時本港社企只有200多家,共聘用了千多人。這個數字不論相對360萬的勞動人口,還是16萬的失業人口,都是九牛一毛。即使政府能將之「翻十番」,規模仍與扶貧目標相距甚遠。何脫離公共或私人資助而自負盈虧的社企大多艱苦經營,能長遠經營的更只有鳳毛麟角。將以就業培訓和輔助收入為本的社企,提升至解決貧富不均的層次,只會將社企置於尷尬位置,反而掩蓋社企的真正社會效益。
筆者與數位立法會 議員上月到訪西班牙 和英國 ,考察當地社企發展。兩國經驗或可從側面說明本港要發展社企,將會是困難重重。
在西班牙和英國,社企均有悠長歷史。在西班牙,社企規模非常龐大,由上世紀30年代的合作社運動催生,對抗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的法西斯獨裁,是國家發展的重要部分。
西班牙社企僱員佔勞動人口25%
時至今天,西班牙社企所聘僱員已佔整體勞動人口25%,經濟產值相等於國民生產總值7%,其產生的社會效益更是無可比擬。其中蒙德拉貢(Mondragon)為世界規模最大的社企,聘用僱員逾8萬人,從事多元化業務,更自設教育中心,致力培訓社企人才。即使英國社企規模相對較小,但其佔國民生產總值仍達1%,聘用僱員達勞動人口的5%。
兩國發展社企能夠成功,政府充分投入和社會廣泛認同是必然因素。西班牙有所謂「社會經濟」(social economy)的概念,政府角色甚至明文載入憲法內。從這個概念出發,政府十分提倡非純市場的經濟活動,社企和其他資助計劃遍地開花,逾51%社企開業5年後仍相當活躍。
從西班牙政府對社企的支持,我們實際可以看出社會對於弱勢社群的重視,這正正是本港缺少的主要條件。立法會訪問團曾往探訪當地盲人機構,這所盲人機構擁有過千服務單位,同時經營數十個社企項目。其中經營彩票賣買的社企聘用大量視障人士,獲政府特許經營,城中大街小巷均設落注點,全部收益撥歸機構。由於收益龐大,機構有充裕資金提升服務之餘,更可投資其他生意項目,令社企長遠維持強大生命力。政府將「明賺」項目讓出,供由社福機構的社企經營,足以證明政府對當地社福機構信心十足,亦說明社會整體對弱勢社群的無限支持。
英國社企擁明確法律地位
在英國,社企擁有明確的法律地位。針對社企在借貸和稅務等方面的特殊困難,政府修訂《公司法》,社企被統一稱為「社會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另一方面,此舉方便政府建立機制,加強社企的問責性,確保社企貫徹社會目標。英國大部分社企均以競投政府合約維持,政府採購人員因而必須對社企清楚認識。為此,英國政府致力培訓人員敏感度,甚至與社企簽訂約章,確立兩者伙伴關係。政府合約更有「社會條款」(social clause),確保競投合約的企業能實踐社會責任。
兩國社企有相當發展,全賴政府對社企的態度認真,絕非「忽然熱中」。英國政府設有部長級的專門部門,處理社企相關政策,直屬內閣辦公廳;西班牙政府以同樣規格處理社企政策,透過建立社企與商界、工會和政府的溝通平台,不但釋除工會認為社企削弱工人力量的疑慮,同時亦化解商界誤解,不會認為社企與民爭利,反而願意持續為社企發展提供專業意見。
反觀本港,過去政府雖向社企提供種子基金,但政府部門對社企認識不多,造成政策自相矛盾。政策局重組後,社企由福利轉移至涉獵甚廣的民政事務範疇,可見政府對社企根本未有清晰定位,民政事務局 變相肩負「授魚不如授漁」的扶貧工作,亦顯得不倫不類。
社企經特首一番炒作,社會對社企充滿期望。但社企要發展至相當規模,方能發揮一定扶貧作用,期間過程必然漫長,政府亦不可能將自己定位為推動商界支持的純粹「促進者」,更應是切實的「參與者」。何別國根本不會以社企作為主要扶貧手段,因為要解決貧富不均,改革稅制和社會保障制度是必然出路。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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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新地籌辦社會企業
(明報) 10月 11日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亦提到,政府有意大力發展社會企業,邀請商界及非牟利團體一同開展計劃,並準備年底前召開社會企業高峰會。經政府初步接觸下,長江實業 、新鴻基地產 皆會參與社會企業計劃
曾蔭權表示,社會企業目標是使企業、非政府組織及個人找尋新的營業模式,增加就業,減少對綜援 的依賴。但他指香港的社會企業只屬初期,未到成熟期,其他社會到成熟期時,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重更加強,他強調﹕「我們現在有條件做,所以我們應該要做。」
新地發言人表示,公司計劃與某間NGO合作,協助失業人士成立清潔公司,由新地旗下公司派出有經驗員工,教授清潔工種的技術,例如滅蟲、垃圾處理、垃圾回收等;另會與香港盲人輔導會合作,安排視障人士在新地旗下屋苑會所,向住戶提供按摩服務。
長實 則會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長實發言人指現與一個NGO合作籌備社會企業,在長實(包括和記黃埔 )管理的酒店及屋苑會所,提供按摩服務,讓再培訓局的學員重投勞動市場。
新世界旗下新創建集團發言人則表示,公司正構思籌組社會企業,方向是為青少年提供就業機會。
基督教豐盛職業訓練中心董事紀治興強調,「社會企業不是做慈善,不能將它視為「庇護工場」。他指社企要自給自足,賺取利益才能有長遠發展。其中心在87年成立時資金僅400萬元,現時流動資金已達1000萬元,每年收入數百萬元。
“再培訓課程名額由每年10萬個,增至09/10年度20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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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擴大社企範圍
(星島) 10月 03日
特首曾蔭權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將會大力推動社會企業,增加就業機會。政府早前委託港大就本地及海外社會企業作詳細研究,希望重新為本港近四百個自稱社會企業作一定位,設清晰定義以助制定相應政策。據了解,港府除了繼續透過現行機制資助社企的成立外,還打算擴大社企的定義,鼓勵私人機構聘用弱勢社群等,但這類機構不能分紅。獲評定為社企的機構,將會獲得褒獎。
民政事務局 在今年六月初舉行一場大型社會企業交流會,並將在十二月召開高峰會。配合社會企業的推動,當局在六月委託港大就社會企業進行一詳盡研究,由港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羅致光負責,今年十一月向民政事務局提交報告及建議。
四百社企有待認定
不過,現有逾四百個自稱為社會企業的項目,為數眾多,但社會企業定義有欠清晰,且未能推動商界積極參與,希望社會企業可重新定位,包括日後社企發展路、以地區為本的社企如何創造就業機會、政府協助營辦的角色等,港大早前已刊登廣告邀請本地社企接受問卷訪問,並已完成向外國社企「取經」。
羅致光證實,現正努力就社企現況、目標及營運困難展開研究,希望年底前完成詳細報告。港大社會行政學系教授梁祖彬稱以接觸數百個社企為目標,初步發現,社企不一定只由社福機構協辦,商界企業同樣可以,但須仔細研究。
商業機構盡社會責任
據了解,政府其中一個構想,是擴大社會企業範圍,當商業機構履行其社會責任,例如生產過程加強環保意識、推動公益、聘請弱勢社群等,若符合一系列推動社會良好意識及推動就業的原則,也可成為社會企業,獲得嘉許,但政府不會提供資助,這些機構亦不能分紅。至於政府現時透過「夥伴倡自強」、投資共享基金等資助社企成立的模式,則會繼續進行。
現時社會企業的定義,籠統地以非盈利團體經營一盤生意,以聘用及培訓弱勢社群為目標,任何收益及所賺利潤,均不會如企業般獲分發花紅,全部用於社會企業營運上。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指出,社會企業不能解決目前在職貧窮問題,紓緩程度有限,政府曾鼓勵部門的小型採購合約可「幫襯」社會企業,至今未見曙光,社企亦面對鋪租昂貴致營運成本上升,政府現無政策協助紓緩。他期望港大協助釐清目前社福機構角色及社會企業目標。他建議政府效法外國為社企設註冊制度,讓社企獲優惠及豁免稅項等。
社聯:最大困難是貴租
社聯業務總監蔡海偉指,社聯轄下有超過二百間會員機構營辦社會企業,現無一個清晰、嚴格定義,主要靠申領政府短期資助啟動,現階段仍在摸索,大部分由社福機構協辦,商界企業營辦例子未見。
蔡海偉指,租金昂貴是社會企業面對的最大困難,因缺乏門市銷售點,多以屋商場短期租約、流動攤位形式經營。他希望,社會企業立下定義後,可給社企彈性發展空間,更希望政府牽頭推動多個部門、公營機構等,如房委會、醫管局 等以平價出租鋪位給真正的社會企業,協助社企持續下去。
記者:張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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