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推動社會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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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社會企業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可創造哪些工種的職位,並按工種提供可創造的職位的分項數字和平均工資,以及如何確保參與該計劃的弱勢社群獲得合理工資;
(二)利便聘用健全失業人士的社會企業參與公共採購的試驗計劃的詳情(包括運作模式、推行時間、合約的規模、種類和數目、聘用失業人士的數目和該些人士平均佔有關社會企業的僱員總數的百分比,以及預計的受惠人數和評估該計劃的扶貧成效的結果);
(三)向負責採購政府物料的人員推廣社會企業產品和服務的工作進度(包括已採用該等產品和服務的政府部門、該等產品和服務的種類、數量和涉及的金額);會否考慮訂立時間表要求所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逐步採用該等產品和服務,以及預計受惠的人數和評估有關工作的扶貧成效的結果;(四)預計完成有關社會企業規管架構報告的日期及初步研究結果,以及會否考慮放寬《合作社條例》(第33章)的有關規定;及
(五)鑒於扶貧委員會的任期將於本年六月屆滿,政府會否考慮於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開設一個新的部門,以推動社會企業的未來發展;若否,在扶貧委員會的任期屆滿後,哪個政府部門將會負責繼續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自二○○六年推出“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協作計劃)以來,我們合共批出41份申請,預計這些核准項目將會為弱勢社群創造約750個職位;有關的職位分佈於家居服務、裝修工程、零售、美容美髮/按摩/推拿、飲食、環保回收、旅遊及長者業務等多個行業。
為確保協作計劃下獲核准項目的僱員能獲得合理工資,受資助機構與政府簽訂的資助協議書,均須訂明每項工作的工資。為此,所有受資助機構必須參考政府統計處最新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內相關行業/職業的平均月薪。協作計劃秘書處正監察核准項目的推行進度,並確保參與核准項目的僱員所得的實際薪酬,不少於受資助機構與政府簽訂的資助協議書所訂明的金額。
(二)我們就規定一些小規模政府合約中標者聘用的員工中,須有某個百分比完成僱員再培訓局相關課程的失業人士的這個模式,進行探討。我們亦與一些非政府機構進行討論,包括這些機構是否有能力和興趣競投政府合約。他們認為,與其在現有服務中挑選一些小規模合約(例如清潔和保安服務)供社會企業競投,更有用的是以社會企業較具優勢的項目,例如為其他弱勢社提供個人護理服務,作為新及較穩定的業務來源。我們正循這個方向研究可行方案。
(三)我們致力向政府內部包括負責公共採購的人員和公眾推廣社會企業的價值及潛力,例如社會企業能夠為社會帶來的額外效益。雖然我們並沒有整個政府向社會企業採購產品和服務的價值的資料,但我們收集了列席扶貧委員會會議的政策局和部門(這些政策局和部門包括教育統籌局、勞工處、民政事務總署、食物環境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所知悉的合約)在這方面的資料。在二○○六至二○○七年度,他們向社會企業採購的產品和服務約值2,800萬元。在二○○七至二○○八年度,預計會向社會企業採購的產品和服務約3,200萬元。
我們將會繼續考慮如何加強推廣社會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與其硬性規定政府部門須採購社會企業的產品和服務,我們將探討如何能更有效地發放有關社會企業所提供的產品範圍和服務素質的資料。儘管政府會利便社會企業參與公共採購過程,但社會企業成功的關鍵是其必須要具競爭力,以及其所提供的服務種類和素質亦須符合採購機構的要求。
(四)政府當局明白,有必要使規管架構與時並進,以促進社會企業發展。我們未能確定在現階段放寬《合作社條例》(第33章)對合作社的規定是促進社會企業發展的最佳路向。另外,政府當局注意到,英國剛引入一種新的公司模式,即社會公益公司,以照顧社會企業的特別需要。我們研究合適的法律工具以推動香港社會企業發展的同時,會繼續留意有關的海外經驗。扶貧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會包括有關建議。
(五)政府當局認同社會企業在幫助弱勢社,重投就業市場方面的潛力。下一屆政府將會考慮以最合適的架構,繼續推廣社會企業的發展。
完
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
立法會十五題:推動社會企業發展
標籤: 新聞
探討社會企業的記錄片
(資料引自亞視網頁)
引言
扶貧對很多人來說就是向有需要人士提供金錢和服務。但是經驗告訴我們,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就業機會才是令他們脫貧的最佳手段。到底我們要怎樣才可以為殘障人士、弱勢社群找到合適工作和幫助長期失業者重投就業市場呢?近年來「社會企業」是扶助弱勢社群的一個重要路向,電視專輯《助人自助闖新天》將會從不同角度探討社會企業的理念及計劃成效,並將會參考外國成功之經驗,透視政府在社會企業上的推展工作及政策,讓全港市民明白助人自助在扶貧之中的重要性。
內容
貧窮人口對香港社會福利、教育、醫療各方面社會資源帶來沈重負擔,政府明白若不調整政策與時並進,鼓勵自力更生以達致扶貧紓困,有可能影響社會的和諧,2005年1月行政長官於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扶貧委員會,以統籌及推動扶貧工作,而扶貧委員會將會推廣的其中一項重要政策,就是「社會企業」。
目前社會已設多類型規模較細的社會企業,分別有由社會慈善團體籌辦,以聘請殘障人士為主的社會企業,或由弱勢社群(中年失業人士、中年婦女、老年人、新移民等)自組合作社經營的社會企業,經營行業有蔬菜加工、便利店、陪月、膳食、洗車、維修及保養、洗衣、回收再造、流動按摩、花店及設計等。 簡而言之,社會企業就是以積極進取的市場營運模式運作,追求社會目的 (為弱勢社群提供職位、增強工作技能,和穩定收入),並以自負盈虧為長遠目標,與一般純粹以利潤為目標的企業,性質完全不同。
引用自:http://www.hkatv.com/infoprogram/06/selfreliance/
社會企業資助失業者創業
社會企業資助失業者創業
概念由傷及健 鼓勵工作勝發綜援
2005年9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正研究把現時協助傷殘人士就業的「社會企業」概念,延伸至健全綜援失業人士身上,若概念成功,失業綜援領取者將來或可申請政府資助,自組非牟利公司,提供具市場競爭力的服務或產品,例如餐飲服務、清潔服務等。政府相信,相較發放福利金,社會企業模式更能提升失業人士的自信和就業能力。扶貧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有關概念。
扶貧委員會已發出最新會議的討論文件予各成員,本報獲得的文件內容顯示,下周一會議將會討論「『從受助到自強』——社會企業的發展」。內文解釋,社會企業的主要特點,是同時服務社會又兼顧市場邏輯,例如聘請弱勢社群去提供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文件指,社會企業最顯著的例子是「創業展才能」計劃(亦稱種子基金),政府在2001年撥款資助殘疾人士有關的就業計劃,提供資金作開業成本。較為人熟悉的例子包括弱智人士自組抹車隊、失明人士開按摩公司、精神病康復者經營餐飲速遞等,部分成功企業,現已能在公開市場參與競爭。
建議社企概念與綜援掛
文件指,社會企業有正面效應,令弱勢社群循序漸進,體驗「真實」的工作環境,累積工作經驗,提升技術和就業能力,長遠邁向公開就業,甚至達至自力更生。另外,社會企業可以促進官、商、民跨界別聯繫,建立社會資本,並向下一代傳達「自力更生」的重要信息。
因此,文件建議扶貧會成員考慮向公眾推廣社會企業的概念,並在行政、法律和規管上製造有利社會企業的營商環境。其中一個建議,是把社會企業概念和綜援計劃掛。因現時失業綜援領取者需要參加「自力更生」計劃,文件建議,失業綜援領取者,或可以在自力更生計劃以外,選擇參與社會企業。
中小企憂競爭 致更多在職貧窮
不過,文件亦指出,社會企業亦有爭議,尤其是當企業涉及健全人士,中小型企業可能會擔心營商環境被削弱。另外,亦有批評指所開設的職位未能持久,而且是傾向低收入,或許會導致更多在職貧窮。此外,本港亦欠缺既有商業背景,又熟悉社福界運作的專才。
明報記者 譚蕙芸
標籤: 新聞
哈佛提供10多課程
哈佛提供10多課程
社會企業港「被漠視」
2006年4月6日
【明報專訊】香港的社會企業,如智障人士茶餐廳、精神康復者洗車服務等,大部分由社會福利署或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推動,但在美國,社會企業是各大商學院的熱門科目,如哈佛大學商學院早在12年前已開辦社會企業相關課程,該校的教授亦應邀來港分享心得。
須創造社會價值
華裔學者Jane Wei Skillern於10年前涉足社會企業研究。她強調,社會企業的精神是協助政府、商界或非政府機構更靈活運用資源,達到製造社會價值的效果,例如扶貧、環保、教育下一代等。
她說,「社會企業」現在成為潮流術語,一些機構只視社會企業為「寫支票」(Cheque writing)或公關伎倆,但真正的社會企業,必須以創造正面社會價值為運作精神,她舉例,美國沙律醬Newman's Own及雪糕品牌Ben & Jerry,前者把所有稅後盈利捐作慈善用途,後者則意向青年人提供工作培訓,便是社會企業的佼佼者。
她指,美國知名工管學院如史丹福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西北大學(Northwest Kellogg)均有提供社會企業課程,而她所任教的哈佛商學院,現提供約10個社會企業有關的課程,入讀學生有一成來自非商界,包括政府或非政府單位。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說,社會企業的概念近6至7年才開始在港討論,而全港商學院中,以他所知只有中文大學開設了一個相關課程,他形容,社會企業在香港各大商學院是一個「被漠視的課題」。
標籤: 新聞
英師奶變企業翹楚
英師奶變企業翹楚
小婦人辦合作社脫貧 財相也取經
2006年4月6日
【明報專訊】來自社福界、商界、學界的300名代表,今日參加扶貧委員會及中央政策組合辦的「社會企業會議」,6名海外專家更來港分享心得。講者之中,有英國偏遠市鎮「師奶」搖身一變為千萬營業額的社會企業領袖,她的成就引來政界領袖垂青,英國財相白高敦(Gordon Brown)、保守黨黨魁卡梅倫(David Cameron)等爭相接見這名師奶強人,期望從小婦人身上獲得解決社會貧窮的靈丹妙方。
瑪格利特(Mrs. Margaret Elliott)來自英國東北小市鎮森德蘭(Sunderland),鄰近紐卡素球隊發源地。
30年前,瑪格利特是一個平凡的主婦,只有中學學歷,兩幼子仍在襁褓中,丈夫月入160鎊,名副其實是「就業貧窮戶」。
瑪格利特受到丈夫從事的建築合作社啟發,拿手冊鑽研,並坐言起行,與6個師奶成立了一個名為「小婦人」(Little Women)的合作商店,售賣食物及代客託兒。由於窮婦沒有經濟地位,她們開店的8500鎊成本(約13萬港元),要等足兩年才獲得銀行貸款,條件是各婦人的丈夫都要簽紙擔保。
丈夫們沒有押錯注,小婦人商店平地一聲雷,在英國大受注目,多年來吸引逾百家傳媒採訪,師奶強人每人周薪雖然只有15至20鎊,但她們的自信得以提升,眼界大開。瑪格利特後來更攻讀了社工文憑。
企業每年營業額2625萬
1994年,瑪格利特轉投經營家居照顧,她們擊敗逾百家公私營企業取得政府合約,為長者及殘疾人士上門護理,企業每年營業額高達175萬英鎊(約2625萬港元)。
瑪格利特的社會企業森德蘭家居護理協會的精神,是「以人為先,賺錢其次」(Putting people before profit),這裏的175名員工全是「老闆」,大家每兩月開一次會,企業大小事務如員工福利及薪酬,都是集體決策的成果,「僱員擁有公司,她們覺得驕傲,自然做得開心。」埃利奧特說。
沒有爭拗嗎﹖「有,但我們都會盡量爭取共識,社會企業令你學到商議的藝術。」現在每名護理員月入1000鎊(1.5萬港元),與白領看齊。
至今天,當初創立合作社的7個「小婦人」仍每兩周見面一次,「這份情誼多年沒有改變,即使我們不再年輕」。瑪格利特今年55歲,她說,社會企業雖然是個時髦的用詞,但對她來說,這是她醉心一生的使命。
來港分享經驗
瑪格利特今次來港,亦有探望一班經營社會企業的本地師奶——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母嬰康逸社婦女及社區互助網絡計劃」培訓的主婦陪月員,該計劃服務統籌主任鄧彩紅說,1999年至今成員由10人增至65人,平均每人月薪由6000元增至8000元,03至05年營業額達300萬港元。
明報記者 譚蕙芸
標籤: 新聞
社福商界攜手扶助失業傷殘
社福商界攜手扶助失業傷殘
社會企業令走出窮途
2006年4月7日
【明報專訊】本港目前的社會企業,大多是由志願團體資助成立,以「合作社」方法營運多元化業務,提供如洗車、切菜、插花等職位,當中一班社福和商界精英,聯手以自負盈虧方式賺錢開源,同時協助失業和傷殘一族走出「窮」途,成為政府的「扶貧新寵」。
扶貧委員會昨日舉行首屆「社會企業會議」,根據英國的定義,「社會企業」一般指擁有「改善社會」理念(如解決失業問題)之企業,將盈利投資在企業本身或社會之上,並非以「替股東賺大錢」為目的。
「過渡性質」工作解困局
擁有22年歷史的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上月成立「新機有限公司」,通過與其他志願機構合作,為輕微工傷者安排替長者清潔家居、理髮及陪診等「過渡性質」工作,以解決他們受傷期間沒有收入的困局。
新機市場及商業經理林紅麗表示,由於公司剛成立,首年運作經費來自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撥款數萬元,已聘用了6名受傷工人,人均月薪4000多元。「希望明年可以收支平衡,長遠業務能擴充至售賣二手衫及長者用品。」
已有4年營運經驗的神託會旗下力加服務公司,既做學校小賣部生意,也有手工藝製作,為智障及精神病患者提供逾40個職位。出身商界的神託會市場及發展經理張惠紅說﹕「我們的目標是﹕不蝕錢。」她笑稱,雖沒有賺大錢的包袱,但要達成願望也有一定壓力,終日想﹕「怎樣跟大財團競爭﹖如何說服業主不要加租﹖」
生命教育作招徠
扶貧委員會正研究,協助社會企業競投政府外判合約,張惠紅的意見是﹕「政府就一定不能用『價低者得』的標準。」大財團營運學校小食部,送冷氣又有經驗員工班底,張惠紅又如何帶領一班弱勢社群競爭﹖「唯有奉送『生命教育』。」
「我們跟大企業收同樣價錢,但我們所賺的盈利,部分會回饋學校用作獎學金。」此外,她指企業又會定期舉辦員工及學生交流活動,例如學生來小賣部買食物時,須跟職員說英語﹔學生和職員又會一起在學校禮堂,分別表演朗誦和太極劍。「去年公司的營業額達100多萬元,學校小賣部的盈利,只有一丁點。」沒有「大桶金」,最大的滿足感,是履行了社會責任。
明報記者
標籤: 新聞
每月5萬保養 嚇怕社福機構
每月5萬保養 嚇怕社福機構
2007年2月21日
【明報專訊】競逐連任的特首曾蔭權,在競選政綱中大力推動「社會企業」,作為扶貧措施之一。據了解,政府其中一項構思是將「雷生春」變身社會企業場所,由非政府組織營運,提供商業服務之餘,也能為弱勢社群帶來就業機會。不過,有組織指每月5萬元維修保養費的負擔太重,無信心接手營運。
扶康會總幹事梁小琴曾到雷生春參觀,她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參觀後也沒有向社署提交營運建議書,主要是無信心負擔那筆維修保養費,「現在我們辦的社會企業,收入暫時只夠支付學員的人工,連請一個文員做行政工作也有困難,更何說要支付場地保養費呢?」
梁小琴覺得政府的構思不太實際﹕「政府說就容易,其實是想我幫香港人睇住個古蹟!」她續稱,雷生春位處兩條馬路的交匯點,人來人往,噪音和灰塵不少,「有想過在那兒經營古雅茶座,但看來不太適合」。
持相同看法的還有救世軍,其長者及復康服務部總經理丁梁杏芬實地觀察後認為,雷生春內部設計及地積間隔有一定限制,不易在那兒經營社會企業。
同區月租約3萬
她指要每月支付維修保養費,感到十分吃力,無信心可達到要求,她坦言政府的建議不太吸引。
美聯物業工商舖行政總裁黃子華指出,雷生春位處荔枝角道一帶,屬舊區,附近居民購買力弱,店舖交投向來淡靜。現時該區地舖呎價約為20至30元,樓上舖則為每呎10元,以雷生春每層(內櫳,不計露台)佔地500呎計算,月租只是2.5萬至3萬元。
黃子華表示,若政府再次開放雷生春作商業營運,應售賣特色貨品吸引遊客,否則難以經營。
標籤: 新聞
神託會18社企項目 12個蝕本
神託會18社企項目 12個蝕本
2007年4月6日
【明報專訊】神託會是近年積極發展社會企業的非政府機構之一,但該會社會服務總監陳紹勤強調,不要以為社會企業是解缺失業的靈丹妙藥,事實只是杯水車薪,而且社會企業經營困難,以他的機構為例,約18個社會企業項目中,12個蝕錢,只有5至6個可以生存。
指杯水車薪非失業靈丹
陳紹勤指出,本港現時失業率為4.1%,有14萬人失業,但在本港現時400多個非政府機構中,只約有100間有能力開辦10個社會企業,以每個社會企業平均可提供5個職位空缺,最多只可提供5000個職位空缺,對14萬失業人士來說只是杯水車薪。
陳紹勤表示,在輔助弱勢社群層面上,社會企業是一個重要環節,為中年婦女或其他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及就業機會。
神託會2002年起開展社會企業,陳紹勤表示當中有得有失,一些失敗個案值得後來者參考﹕
■仍可維持個案
該會2003年開始售賣驅蚊器、驅蚊手鏈等,但因宣傳工夫不足,加上市場未成熟,故銷路一直不佳,但因是由廠家以出廠價提供產品,故每月平均只虧損約3000元,現時尚可繼續經營;
■失敗個案
04年,該會在屯門一屋苑開辦綜合家居服務,但因市場調查錯誤,到開業時方發現屋苑入住率低,不少業主是在假日方入來度假;加上負資產因素,住戶消費能力低,平均每月虧損1.9萬,最終要在今年3月提早終止有關計劃;
■成功個案
該會較成功的個案,是在3間學校開辦的小食部,由最初被學校投訴價錢貴及食物選擇少,經檢討後採取多項改善措施,例如增加小食部座位、與學校合作進行生命教育活動及改善收銀程序等,令小食部轉虧為盈,現時3間小食店營業額每年合共380萬元。
社聯行政總裁方敏生表示,政府在近兩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大力推廣社會企業,並以之為扶貧措施之一,但社會企業需要資金及學習營商技巧,社聯與4間大學在今年舉辦的社會企業培訓班,36個名額已爆滿;而社聯亦正計劃與銀行聯絡,為社會企業提供免息及低息貸款,令社會企業有一個起動的機會。
社企助失業漢找到曙光
社企助失業漢找到曙光 2007年5月8日
【明報專訊】髹灰水、鋪地板、拉電線……一班裝修工人以「超筍價」承辦工程,既為深水舊樓居民翻新單位,又為私人屋苑單位重鋪地板,自己亦在事業上成功「翻身」。失業多年的阿強和阿勤,最近加盟社會企業「曙光裝修工程」,雖然薪金較低,但能重投社會,建立自信,有望逐步脫離綜援網。
承辦裝修工程 盼脫綜援網
38歲的阿強早年任職塑膠廠,自工廠北移後失業5年,由於學歷低、無所長,5年來只斷斷續續兼職速遞工作,一家四口要吃綜援。失業日子愈長,阿強愈自卑,漸漸失去自信和社交生活,更難搵工。
為了善用時間,阿強去年到社區組織協會做義工,幫深水舊樓長者搬屋,由於體魄強健,其表現深受讚賞,在社工鼓勵下加盟「曙光」,主力搬運,並開始學習裝修。阿強坦言,雖然日薪只得200至300元,但希望累積工作經驗,長遠搵份好工,脫離綜援行列。
原本任職裝修的阿勤,亦因經濟低迷失業3年,求職經歷令他大感沮喪﹕「工頭自己都無工開!」阿勤透過社署的深入就業計劃,最後加盟「曙光」,負責裝修和舊樓維修。相比起昔日月入2萬元,阿強現時日薪600元,但他非常珍惜工作機會,希望逐漸建立網絡,日後有機會承辦大型工程,東山再起。
社協今年獲民政事務總署「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撥款110萬元,創辦社會企業「曙光裝修工程」,助弱勢社群自力更生。社協幹事霍天雯說,「曙光」業務包括裝修、室內設計、搬運服務和清潔維修,首年目標是協助13名低收入或失業人士重新就業,讓他們重建自信,增加就業本錢。
「超筍價」接單 客戶大讚
「曙光」成立短短數月已接獲幾宗工程,包括私人屋苑沙田駿景園及深水唐樓。阿勤說,駿景園有單位原本牆身和地板滲水,地台凹凸不平,「曙光」派出三人為全屋重貼牆紙和翻新地板,並檢查全屋水電裝置,記者昨觀察所見,全屋裝修手工專業,水準及得上大型裝修公司。該1200呎單位,「曙光」收取裝修費8.1萬元,較市價約12萬元為低。
阿勤解釋,主要因工資成本低,才能提供「超筍價」,希望透過承辦更多工程,建立口碑和累積經驗,日後再收取市價,強調「不會與市面上的裝修公司搶生意」。
「曙光」亦為深水舊樓居民楊婆婆翻新單位,更換舊窗框和防水天花物料,改善楊婆婆的居住環境。
楊婆婆大讚「曙光」的裝修工人較一般裝修工人更有耐性,對翻新後的單位大感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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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成功社會企業 應以街坊為本
林鄭月娥﹕成功社會企業 應以街坊為本 2007年5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上周公布3司12局的架構重組建議,由民政事務局負責推動社會企業。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昨日首次談到社會企業的發展,認為社會企業應避免與中小企爭生意,多開拓一些以街坊為本的商機,例如舊樓維修及翻新工程等,在賺取利潤之餘,可協助活化社區。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社會企業「曙光裝修工程」的開幕儀式,大讚社會企業「公司細,意義大,大有可為」。現時全港有近200個社企項目,林太指出,一所成功的社企需具備三大條件,包括﹕一、能正確地開拓市場商機,不與中小企爭生意,例如不應在深水區銷售成衣或玉器等大路生意;二、業務具有社會意義,有助活化社區;三、充分發揮官、商、民三方合作。
林鄭月娥說,民政事務局和民政事務總署已開始籌備有關工作,將於「特別有需要運用社會企業創造職位」的地區成立支援小組,提供配套措施,並探討商界在推動社企發展過程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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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定型扶貧措施
社企定型扶貧措施
業務發展處處碰壁
2007年5月16日
【明報專訊】無新劇《師奶兵團》以爆笑手法刻劃家庭主婦的才華,力撐師奶地位,現實生活中,東涌一群師奶亦在各界協助下開辦「美容合作社」,一嘗創業滋味,可惜街坊對社會企業認識不足,以為合作社搞慈善可以免費做Facial,商場亦以為合作社有政府墊底,收取市值貴租,令師奶高呼「創業難,守業更難」。有學者批評,政府將社會企業定型為扶貧措施,影響社企發展前景。
以為有政府墊底 商場收貴租
為鼓勵東涌婦女就業和提升工作技能,香港離島婦女聯會賽馬會婦女綜合服務中心,協助區內婦女開辦「美容合作社」,免費借出地方開設美容院,加上獲「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撥款資助,能以「超荀價」為街坊提供美容服務。由典型師奶搖身一變成為合作社負責人的黃敏儀說,合作社將盈餘用作開辦美容課程,提升區內婦女的工作技能,絕對符合社會企業的精神。
由於合作社的運作已上軌道,遂計劃衝出地區中心,進駐人流暢旺的商場,可惜處處碰壁。黃慨嘆,物色舖位期間,一般商場都以為合作社有政府墊底,要求收取市值貴租,遠遠超出其負擔能力;合作社曾經派街招宣傳,但街坊見單張印有「社會企業」和「合作社」字眼,便以為是慈善機構,不明白為何要收費。
學者促政府清晰定位 洗扶貧形象
中文大學管理系副教授、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區玉輝批評,政府集中在高失業、低收入地區發展社會企業,並提供金錢資助,強調「社企不應與中小企爭生意」,結果將社企定型為扶貧措施,影響其長遠發展。他建議政府為社企作清晰定位,助市民認識社企精神,洗脫扶貧的形象。
創業研究中心計劃總監蔡明都強調,發展社企並非做善事,應具備企業家的精神,目標是兼顧賺錢和社會責任。為鼓勵大專生開拓社企商機,中大現舉辦「香港社會企業挑戰賽2007」,邀請大專生撰寫社企計劃書。活動詳情﹕http://www.sechalleng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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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慈善」 社企商業革命
「創投慈善」 社企商業革命
講者:阮耀啟(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學人)
全球首富比爾.蓋茨(Bill Gates)去年六月突然宣佈,他將於零八年淡出微軟的日常營運,全身投入慈善事業。蓋茨這個令人譁然的決定,既戳破了巨賈「為富不仁」的印象,亦令人發現,原來「高科技」也可以這樣和慈善事業劃上等號。
但其實早在科網熱潮方興未艾時,一些「新經濟」的寵兒已為傳統的慈善行業掀起革命。
科網熱點石成金,許多初生之犢一夜暴富,部份天之驕子遂衍生回饋社會的念頭。可是在捐獻之際,卻對傳統慈善組織的運作相當懷疑:單靠接濟,這些慈善團體怎可能持續發展?他們進而大膽假設:為什麼不可以像我們一樣,從車房起家,經創投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支持,日漸壯大後,掛牌上市?這樣,慈善團體也可擺脫被接濟的命運了。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學人阮耀啟,在一個「三十會」的研討會上介紹這種全新的「創投慈善」 (venture philanthropy)概念時,這樣打比方:
如果把慈善事業比喻為股票市場,那麼「創投慈善」與「社會企業」的關係,就好像「創投基金」與「新興公司」(Start-up)一樣。
而「創投慈善」與一般「無名氏」捐獻者不同之處,在於它不但「出錢」資助該社會企業,更「出力」扶助它們成長。這包括派出成員加入後者的董事局、在營運上出謀獻策、甚至出動本身的人際網絡,以期在三數年的投資期內,使被資助的社會企業暢順運作,並在脫離基金後,仍能自力更生,不必依賴公眾或政府的捐獻。
可想而知,這種「高度參與」、「目標為本」的「商業」運作模式,將大大衝擊傳統的社會企業和非政府組織。直接點說,這有違他們「博愛」、「非牟利」、「以人為本」甚至以「同情」為籌款基礎的本質。
舉例,一位「三十會」的專業成員,曾經義務為一家社會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一位盡心盡力的社工負責人,很高興地說,他們不但收支平衡,而且已經有錢賺了。那位三十會的成員問:「你有沒有把自己的工資也算進去呢?」,對方想了一想,搖搖頭:「沒有啊...不過如果算了進去,就沒錢賺了。」問題是,俟這位「好」社工一走,他必須找到一個和他一樣不支分文的人接手,否則,這家社會企業便不能繼續下去,它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也必隨之而逝。
由此可見,要大力發展社會企業,必須先扭轉人們對它的核板印像:作為「企業」,賺取盈利是理所當然的事;只不過,社會企業在賺錢之餘,也著眼於解決社會問題,例如「平安鐘」為長者提供緊急服務、「新生會」幫助精神病康復者就業。福利事業與商業,並非水火不容,若雙方能合拍共舞,反能創造雙贏。
連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之一蓋茨,也聲稱要全身投入慈善事業,以紓緩疾病與教育難題,可見他心中的資助形式,絕不止捐一大筆錢那麼簡單。
「三十會」正摩拳擦掌,準備以「創投慈善」的模式,藉各成員的專業知識,從金錢和行動上幫助具潛質的社會企業。但「創投慈善」與「社會企業」是唇齒相依的產物,故「三十會」面對的其中一個難題是,究竟香港有沒有足夠的社會企業,供他們資助與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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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慈善 Vs 傳統慈善
創投慈善
撥款通常持續數年
隨社會企業逐步成長,撥款逐漸減少,最終該社企可以獨立運作
資助機構既出錢協助社企的成立,又出力提供營運指引
資助機構的「投資」,視乎企業回報而定
撥款是雙方建立關係的開始,過程中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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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慈善
撥款通常以一年計
撥款在指定日期內終結,或隨款項用罄而止
撥款以資助特定計劃或服務為主,資助機構並不出謀獻策
資助機構的「撥款」,以企業提供的計劃書為考量因素
俟撥款後,雙方關係即告終止
引用自:http://ngohk.blogspot.com/2007/06/blog-post_1042.html
社會企業促政府扶助創業
社會企業促政府扶助創業 2007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競逐連任特首的曾蔭權提出扶助社會企業,協助低下階層人士就業。多年來開工不足的裝修師傅陳自強,是社會企業的先鋒。2002年動員一批工友成立社會企業「裝修全線通」,以合作社模式提供廉價的室內裝修及維修服務,但創辦時舉步為艱,工友月入不足1000元。陳認為社會企業起步階段最艱難,促請政府提供免息貸款及租務優惠等支援。
合作社創業開支大
陳自強憶述2002年創辦「裝修全線通」初期,要應付強積金、勞工保險和商業登記等費用,開支龐大,幸得聖雅各福群會提供場地和租金優惠,並協助物色各區的裝修訂單,合作社才能穩健發展。開業初期,每名工友月入不足1000元,現已增至8000至1萬元,成績驕人。
對於特首曾蔭權承諾,連任後會大力發展社會企業,陳自強促請政府為社會企業提供起動費,如免息貸款和租金優惠等,並希望簡化商業登記及註冊程序,方便弱勢社群創業。
促撥12億元經常開支
財政司長唐英年將於本月28日發表財政預算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促請政府增撥12億元經常開支,包括支援社會企業、長者醫療及學童發展等方面。社聯行政總裁方敏生表示,社會企業屬小本經營,難向銀行申請借貸,建議政府撥款5000萬元成立「社會企業免息貸款基金」,為每所社會企業提供最高貸款50萬元;又鼓勵政府部門和商界外判若干工作予社會企業,提供營商機會。
幼童及家長支援方面,社聯建議政府撥款4150萬元,為各區幼兒學校提供駐校社工。香港保護兒童會一項調查顯示,六成非牟利幼兒學校的學童來自低收入家庭,學童及家長容易有情緒問題,總幹事蘇淑賢表示,駐校社工能及早識別潛在的家庭問題,有助預防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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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失業重災區將辦社會企業
曾﹕失業重災區將辦社會企業
2007年3月4日
明報專訊】角逐連任的特首曾蔭權提出的扶貧政綱,主打推動社會企業。他昨日透露,若成功連任,會親自組織政府高層、企業及非政府組織,為較偏遠及失業率較高的地區設計社會企業。
牽頭聯繫大企業非政府組織
曾蔭權昨午更親往「取經」,探訪一個從事裝修工程的社會企業例子,並強調政府可充當「中間人」角色,中介提供資金的大財團及社會企業。
曾蔭權昨於新城節目《才俊群英會》中,詳細講解其社會企業構思。他表示,政府會分析全港各區的失業率,「若某地區失業率較全港超出2個百分點——現時全港失業率4.4%,即超過6.5%便是有問題」。
避與中小企競爭
找出目標地區後,曾蔭權稱,會與企業設計一些社會企業,再與非政府組織合作實行,政府可協助培訓相關人才及提供「起動基金」。他強調﹕「社會企業所做的行業,一定不會與中小企有直接競爭,不能搶人碗飯食!」他又期望,待社會企業成熟發展可佔本地生產總值0.5%。
為配合他的社會企業政綱,曾蔭權昨午即以候選人身分到訪聖雅各福群會,與兩個社會企業「裝修全線通」和「嘆嘆茶」合作社成員聊天,了解他們的運作及成果。曾蔭權最感興趣的,是裝修合作社註冊需多少時間,和遇到的困難,還有成員薪酬等。
有成員稱,註冊成立合作社約花了年多時間,曾蔭權即時頗大反應﹕「!要年幾?」當知道成員每月薪金約為8000元,曾又關心是否足夠應付生活,成員便答﹕「總算足夠,起碼『搵到餐飯』。」
強調不會插手資助
曾蔭權稱,若政府找到「有錢佬」出錢,如想替長者進行裝修工程,便可將工程介紹給這些合作社組織,但強調絕不會「插手」資助社會企業。他認為,政府可發揮「串連資訊」的作用,將大財團及合作社「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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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耀啟﹕社會企業與市場的關係
阮耀啟﹕社會企業與市場的關係
2007年3月23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學人
自05年起,在扶貧委員會的推動下,政府就提出以社會企業解決本港的貧窮問題,而在特首選舉中,候選人曾蔭權建議進一步幫助特別是地區性社會企業的發展,以針對低技術貧窮人士的失業問題。對於這些建議,業界反應熱烈,但對於如何為社會企業尋找合適的發展空間,卻仍感到十分困惑,尤其是政府一向奉行大市場政策,認為社會企業不可以影響現行市場的運作,意味社會企業只能在市場的空隙中生存,又或須完全依從市場的運作模式與其他企業競爭。由於公民社會機構對目前市場壟斷及剝削的情況都深感厭惡,對於如何以企業形式解決貧窮、失業以至其他社會問題,業界都帶著重重疑慮。
若我們跳出貧窮及就業的思考框框,單純分析社會企業與主流市場的關係,可得出下列4種關係:
1. 在現行市場空間運作:由非牟利機構營運一些現時市場已經存在的服務,如聘請失學青少年於便利店、車房、髮廊等行業工作;一些大型社福機構亦會經營酒店及出租寫字樓以賺取額外收入補貼服務支出。
2. 創造另類市場空間:由非牟利機構提供有社會價值的另類收費服務,向中產及高收入人士賺取收入,如一些社福機構提供收費模式的僱員自我增值課程,又或直接為企業提供僱員培訓及輔導等服務。
3. 開發「被排除」的市場(opening "shunned" market):要最有效於貧窮圈子達到扶貧效果,其中一個方法就是由社會企業於主流市場之外,以有別於主流經濟的營運模式向大商家沒有興趣的貧苦大眾提供商業服務,並從中賺取合理利潤支持企業繼續營運,世界上一些成功例子包括農村銀行及農村電訊(如著名的Grameen Bank 及Grameen Telecom)。
4. 推動改變主流市場:跟第三類社會企業一樣,這類型的社會企業同樣不滿資本主義及全球化底下主流市場的運作模式,這些進取型的社會企業嘗試運用正面的市場力量,以企業模式推動如公平貿易產品及環保再生能源產品等,尋求以正面的市場力量改變主流市場的消費及生產模式,同時達到經濟及社會兩方面效果。
目前本港的社會企業大都是屬於頭兩個類別,在一些研討會上,業界本身都指出現時社會企業的發展不成氣候,相對於整體的失業率,以社會企業改善就業的作用根本微不足道。政府願意推動社會企業發展,本應值得支持,但若然業界只跟政府一樣將社會企業單單看成是提供就業的工具,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便可能會變成香港這個經濟社會下的新型「庇護工場」,我們將無法以社會企業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推動社會創新以及改變社會上各種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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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設機構支援社會企業
民政局設機構支援社會企業 林鄭月娥月前接手 兩月內啟動
2007年5月5日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前日表明要在餘下兩個月任期內,開始推動助弱勢社群重投社會的「社會企業」,據悉,盛傳在7月1日將出任民政事務局長的該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早在個多月前開始接手推動社會企業的工作,而按當局的初步構思,民政局會增設一間機構,支援社會企業的後勤工作,如推動社會企業品牌等。
曾蔭權前日指出,除全力籌組新班子外,未來兩個月他將要開展兩項新工作,一是「十一.五行動綱領」的跟進計劃,二是盡快啟動社會企業的工作。
成未來5年重要策略
被視為其中一項針對貧富懸殊問題對策的社會企業工作,已被視為曾蔭權未來5年的重要策略。據了解,林鄭月娥(圖)在個多月前已開始接手社會企業的工作,以便扶貧委員會在7月1日結束前,可順利過渡。按初步構思,民政事務局會增設一間機構,支援社會企業的後勤工作如企業註冊和推動社會企業的品牌等。
港府雖然推動社會企業的討論已有一段時間,但社會上有關社會企業的討論卻一直未見熱烈。
盼改變社福機構資助模式
據悉,港府希望透過推動社會企業,改變現時社會福利機構的資助模式,由現時主要接受政府資助,改為以助人自助的方式,利用社會企業追求持續發展的特性,達到地區扶貧的目標,「不是推個人到地區派錢這樣簡單」。
可是,由於現時社福機構內較少熟悉商業運作的專才,而商界則一般未有推動社會企業的部門和哲學,故港府的工作重點之一,是力培養一批具有企業精神的社會企業家,故港府打算成立一個類似現時中小企中心的機構,作為支援社會企業的後盾。社企中心將包括為各社福機構的社企註冊,營造不同特色社會企業的品牌,同時共同推廣社會企業等等。
據悉,為推動社會企業,港府須要修改現時立法,同時考慮在政府採購合約中,訂出社會企業優先的條文等等。但港府認為,社會企業的成功因素,繫於商界和社福界的合作,故亦會有措施鼓勵私人企業參與社企。
不「全資」資助 免過分依賴
在資源方面,政府不希望由政府「全資」資助社會企業的營運,消息指出,政府希望可尋找多項資金來源,包括向民間的慈善基金籌款、由政府撥款成為「種子基金」,甚至以「配對基金」方式,向社企提供資金的支援,這可減低這些機構對政府的過分依賴。
另外,政府把推動社會企業的政策撥歸民政局管轄,其中一個原因,消息指是希望可達到「以地區為本」的發展目標,由民政局發動轄下地區網絡,研究當區適合推行何種企業,例如在鄰近機場的東涌,是否可成立清理機艙或機場的「清潔隊」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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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家族辦社會企業種貴價菇
唐英年家族辦社會企業種貴價菇
高增值路線半年11萬收入 擬擴充規模
2007年4月6日
【明報專訊】政府近年高調推廣社會企業,財政司長唐英年家族投資的「半島創意」與神託會合作經營社會企業,但有別於一般清潔、洗車等低層次工作,他們走的是高增值路線,種植各種分銷到高檔超市及酒店的有機菇菌,在半年內已有11萬元收入,未來更打算擴展規模。神託會表示:「社會企業往往難與私人企業競爭,若要生存便要走高增值路線。」
半島創意提供技術 神託會運輸
神託會是近年其中一個積極發展社會企業的非政府機構,在去年9月與半島創意一拍即合,開展「有機空間」計劃,由以培植靈芝為主的半島創意提供菇種研發及技術支援「上游」環節,神託會負責「中下游」的運輸及分銷。
走高增值路線養活更多人
神託會社會服務總監陳紹勤表示﹕「社會企業往往難與私人企業競爭,若要生存便要走高增值路線,這方可以養活較多有需要人士。」現時聘用12人負責種植、包裝、送貨等,當中主要為精神病復康者、智障人士及待業婦女。
「有機空間」運作約半年,位於上水的靈芝培植場為研發總部,培植不同菇類;神託會則在屯門設立溫室大量種植,平均每月生產30至50公斤菇類。
但陳紹勤指出,由於產量太少,導致平均運費高昂,例如運送5公斤產品運費約需100元,平均每公斤便要20元,若產量提高便可以將平均運費降低。故他計劃於未來一年內增產,生產面積由現時的600呎,增加至3000呎,同時增聘19人。
陳紹勤強調,由於是社會企業,故不能忽視員工權益,故他們設有最低工資,復康人士時薪為16元、健全人士時薪25元,若有經驗及技術的工人則有50元。他不諱言以現時11萬元收入,仍未能抵消所有成本開支。
半島創意董事林振國表示﹕「日本、法國同樣地貴人工高,亦可以發展農業,故香港式微的農業可以借鑑日本,種植一些高增值農產品。」他們的產品正是零售價可達150元4公斤的本菇、金頂側耳菇,價錢較約60多元一公斤的普通草菇及冬菇為高。
林振國表示,早在2005年漁護署已聯絡他們,希望可以幫助發展本港農業,公司亦提供一隻珍貴菇種予該署作培植,之後開始有非政府機構聯絡公司提出合作。
林振國表示,他們另一個目標是為行將被淘汰的雞農及豬農鋪路轉型,故今年5月會有首個雞農嘗試在其雞場闢出一角種植有機菇菌,但他強調為避免出現賤價競爭情,會嚴控產品的數量及質量。
明報記者 梁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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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企業要持久 須政商扶助
20070221 社會企業要持久 須政商扶助 香港經濟日報 (蔡懿德) 會計師,三十會成員
「社會企業」最近成為熱門話題,究竟社會企業是否可成為扶貧的靈丹妙藥?
社會企業不是純粹的營商組織,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它們透過企業策略及商業運作,達至
社會目標。其收益主要用於促進社區、弱勢社群及社會企業本身的發展及投資,它們重視社會價值
而非最大的經濟利益。
◆六項建議 強化能力◆
社會企業在香港不算新鮮,新生精神康復會於 1968 年註冊為有限公司,為精神康復者提供「一
條龍」職業康復服務及社區融合工作的訓練機會,從事有酬勞訓練,及獲得工作所帶來的正面價值
(包括建立自尊、自信及自立能力),從而融入社會自力更生。其經營的社會企業包括新生餐廳、
新生農社、鮮果店、蔬菜店和便利店等。
明朗服務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八年成立,乃香港善導會屬下一間非牟利公司。透過營辦各類服
務行業(包括搬屋、運輸、送貨、商廈清潔及家居裝修後清潔等),為更生人士及失業人士提供工
作職業訓練,協助他們建立自信,提高就業能力及重新投入社會。公司曾為多個政府部門及志願機
構提供服務。
明途聯繫有限公司,作為香港具規模的「社會企業」,有員工 140 人,04/05 年度營業額約港
幣 12,000,000。公司於 2002 年初成立,乃香港心理 生會所屬機構。其聘用殘疾人士及弱勢社群
於不同性質的業務,包括便利店、復康用品專賣店、家用品店、直銷業務及清潔業務等。
雖然存在已久,但社會企業在香港並不多見,成功例子更寥寥可數。對志願機構來說,投放成
立社會企業的成本固然是一大挑戰,想達至收支平衡亦非易事;更容易會進退失據,為達賺錢目標
而忘卻社會企業的精神所在。對立志於服務弱勢社群的社工而言,較難接受「社會企業要賺錢」這
一套,也未必有足夠的工商、財帳管理訓練以應付社會企業的日常運作。若聘用商界人士作外援,
一方面有「外行人管內行人」之弊病,另方面也有只顧賺錢的傾向。
若處理不好,社會企業可能會導致更多不能持久的職位、甚或更多的資源浪費。筆者對社會企
業也略有實戰體驗,要 化其發展能力,本人有以下建議:
1.成立獨立於非牟利機構的個體,以增加其運作的靈活性及效率,務求能跟普通企業競爭;
2.邀請商界、專業人士,以及社會工作者為有決策權的董事局成員,積極參與擬定「社會企業」
的藍圖,減低「社會企業」的市場定位錯誤的風險;
3.訂立清晰的、可量度、可行的目標,包括社會目標(如:促進弱勢社群的就業能力)及商業
目標(如:兩年內收支平衡);
引用自:http://www.30sgroup.org/publication/ECON070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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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全力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
席,首先,我很多謝梁劉柔芬議員提出這項議案。這項關於社會企業的議案,其實是相當重要的。我們最近聽聞社會企業已成為扶貧委員會內一項對抗貧窮、消滅貧窮的主要政策或策略。一項最新的消息是,扶貧委員會昨天剛召開了會議,進一步闡釋了那個為數1.5 億元的所謂“夥伴倡自強”基金,在未來5 年,每年會有3,000 萬元可供機構申請。這個基金將成為一個種子基金,供發展社會企業之用。
主席,“社會企業”一詞其實頗為有趣,是把兩樣相當不同的東西放了在一起。“社會”似乎是指一些公益事項,是從社會角度考慮一些有需要的羣體的情況,“企業”則是在市場上以謀利為主要目的,價值觀是以私利為主,透過競爭和市場機制,從商業模式來考慮。將兩者放在一起,其可行性是怎樣呢?社會企業是否真的可以減少貧窮、協助有需要的人或一些弱勢社羣就業,得以脫離貧窮呢?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崇高的想法,亦是一個值得我們探討及進一步發展的方向。
政府能夠初步提供一些資金,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我們非常樂意看到。可是,除了提供資金及梁劉柔芬議員今天提出這項議案外,我們很期望還會有其他政策措施,甚至能夠在法例的框架上作出配套。否則,這個社會企業方向,可能未必能發揮最大的有效力量。
為何我會這樣說呢?其實,陳婉嫻議員剛才也提到,無論是以合作社形式,或是以其他形式來發展所謂的社會企業,一些機構目前也在面對一些困境。現在的社會企業,其實不是沒有規模的。以合作社來說,在香港其實已發展了很多年。根據社聯最近一份資料顯示,現時共有48 間非政府服務機構,正在進行187 項這一類的社會企業計劃,其中服務的對象很多,包括單親人士、新移民、失業者、低收入的人及婦女等,而舉辦的形式亦很多元化,例如幫助照顧小孩、經營小士多、小賣部、洗車,以及上門陪診等,多不勝數。可是,他們現在面對着甚麼問題呢?
他們除了最初要人協助成立所謂的種子基金外,他們現在還面對着很多問題。首先,如果以合作社形式發展,是會令他們的身份有點尷尬。現時的《合作社條例》其實是一項非常過時的條例,原意是給漁農界使用的,但現時卻被用來幫助弱勢社羣以合作社形式開辦社會企業,這其實是不太適合。
為甚麼我這樣說呢?舉例來說,除了陳婉嫻議員剛才提到要有10 個人才可以經營外,當中還涉及其他問題。如果今天要以合作社的名義購買保險,究竟怎樣購買呢?又例如就強積金而言,誰是僱主,誰是僱員呢?合作社的精神在於大家不是以僱員的身份在那裏工作,而是大家都有份。當他們面對這情況時,應怎麼辦呢?事實上,在申請商業牌照時,例如有一間合作社在大學內經營了一個小賣部售賣雪糕,當他們向食環署申請牌照時,食環署的官員詢問他們有沒有商業登記?如果沒有,便無法向他們發出牌照。所以,他們是要面對相當困難的。
有些合作社會幫助一些領取綜援的單親人士,這些領取綜援的單親人士在合作社工作時,他們的工作時間是否亦計算在內呢?那麼,何謂合作社的工作時間呢?合作社的精神在於成員擔任不同的崗位,各人有不同的投入,本身的賺錢能力反而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大家合作,而所得到的利潤,大致上會平均分配。
在合作社中,有些職位未必是直接在最前線提供服務,例如一些成員會負責行政及會內的工作,但社署有些職員指這不算是工作,於是在計算他們的綜援金額時,便會有很不同的處理方法。有鑒於此,各政策局及部門的配合便是很重要。
此外,如果我們說社會企業,最須考慮的其實是其長久生存的能力,即其可持續性。我們拿出了1.5 億元,如果任由這些社會企業在市場上自生自滅,但它們卻無法真正生存,三兩年後便結業,這其實是浪費了公帑。那麼,怎樣才可以令它們持續呢?我們看到外國有很多政策,例如政府在外判過程中會有一些特別考慮,除了把某些服務專門外判給這些社會企業或非謀利團體外,在提供地點或提供一些服務方面,也會給予它們一些特別優惠。舉例來說,今天有很多這類團體向房屋署申請鋪位,但房屋署職員會詢問它們是甚麼?由於合作社並不屬於慈善團體,所以便申請不到地方。
即使在進行外判時,政府現時大致上是接納了以成本效益、商業價值作為取向。基本上,最重要的當然是價格便宜,差不多可以說,很多外判工作均是價低者得。如果是價低者得,這些社會企業往往便未必能夠在這個前提下跟一般商業機構競爭。如果不是價低者得,而是特別優惠這些社會企業,政府可能會擔心這樣不知會否造成不公平的情況呢?外面的商界亦會擔心,這樣會否優惠了這些企業,對一般商業機構造成歧視呢?所以,這些問題是要詳細考慮,而相關的政策亦要清晰和透明。我暫時還未看到有充分討論和相關政策。至於法律方面,正如我剛才提到,現有的《合作社條例》已完全過時,究竟應如何把它提升,配合現時的需要呢?
除了這些情況外,即使我們讓社會企業跟商界平等競爭,政府或公營部門在外判時,除了純粹從成本效益、價低者得的角度考慮外,可否亦考慮其他的社會因素呢?這不止是為了這些社會企業,而是即使當政府把工作外判給任何企業時,如果能夠一併考慮一些社會因素,政府的考慮便不一定是不平等;那仍會是一個平等、公開的外判程序,但卻並非純粹從商業原則考慮。外國其實亦有這樣做,而且有相當多成功的例子。 所以,我很希望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社會企業除了是一個口號和1.5 億元外,還希望相關的討論、政策和法律必須緊急地配合,否則,社會企業便未必能發揮到最大的扶貧效力。
引用自:http://www.cheungchiuhung.org/index.php?tn=cms&ncid=2&nid=373&lang=tw,
行政長官在社會企業發展交流會致辭全文
以下為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六月一日)出席由民政事務局舉辦的「凝聚社會力量 鼓勵自力更生-社會企業」交流會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各位:
我競選時承諾過進一步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促成商界與非政府機構合作,並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在社區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之後,我見到社會引發了不少討論,有支持、也有疑問。但大體上是認同發展社會企業的「助人自助」概念值得支持。要為社會企業發展打好基礎,政府及社會各界需要更多了解及討論這個重要課題,令我們在推動有關的工作時考慮得更全面、更周詳。今天的交流會只是一個開始。我們不可能即時為所有問題取得答案,但我相信今天的討論可以為我們籌辦今年稍後舉行的高峰會提供非常有用的參考資料。
社會企業與一般慈善機構不同,社會企業要有企業精神,要透過在市場上提供貨品或服務賺取回報,就這點來說,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並無分別。但成功的社會企業不單要自負盈虧,亦可進一步運用利潤和盈餘,達致社會企業助人自助的目的。
社會企業的創立是源於一份信念,相信有就業困難的人士,只要獲得適當機會,就可以迸發出潛能,用自己的力量改善生活,重拾自信,亦為社會釋放一些新的力量。這一點在數年前,透過政府撥款五千萬元為協助傷殘人士就業的「創業展才能」計劃中已得到引證。而去年推出的「伙伴倡自強」計劃更加將社會企業的受助對象擴展到健全的弱勢社群人士,提供工作機會,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達至自力更生,並引進社區為本和伙伴合作的精神。
所以,社會企業的意義和價值不只是提供一份工這麼簡單,而是透過提供工作機會去引發沉寂了的生產力,令有就業困難的人士重新積極投入生活,重拾向上的動力。它代表一種珍惜人、尊重個體的價值。我記得參觀過一間經營學校小賣部的社會企業,裏面的員工無論是琴姐、忠哥又或者是基麟,雖然薪金未必很高,但都流露一份很難得的自信,因為工作令他們有機會貢獻社會,實現自我。 我明白社會企業在賺取盈利之餘,還須達到社會目的,營運毫不容易;而政府要推動社會企業蓬勃發展,也非易事。
首先,社會企業要同時兼顧商業和社會目的,他們必須不斷創新,尋找市場空間,提供社會或某些群體所需要但又往往缺乏的服務,與此同時又要避免對中小企構成不公平競爭。所以,他們的創意可能要比一般的企業還要高,才能在市場中找到他們適當的位置。
第二,社會企業要蓬勃發展,商界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雖然目前香港有超過200家社會企業,但私營機構積極參與和合作的不多。我希望商界將來可以投入更多,除了財政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協助社會企業人員提升競爭力,為社會企業提供商業意見、訓練和支援,彌補他們在商業上的不足,而政府則負責建立有利的經營環境,特別是社會企業的營商環境,包括為社會企業提供種子基金、改善規管環境等。社區、商界及政府的三方合作伙伴關係,是推動社會企業良好發展的關鍵。
我剛才提及的議題需要整體政策配合。在政策安排上,我在上月宣布特區政府架構的重整安排,提出由民政事務局負責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該局會負責社會企業發展的政策,並研究相關的規管架構能否配合本地社會企業的發展和需要。
在過去兩個月,我很高興見到社會開始對社會企業有較深入的討論,在最近的普查,社會人士對社會企業的概念及支持亦有提升。今日出席這個交流會的非政府機構都有相關營運社會企業的經驗。今日也有相關的委員會成員出席,提供寶貴意見。非政府機構在營運社會企業的過程中,會有困難或挫折,但亦有喜悅及滿足感。你們這些經驗或教訓都值得我們參考。
社會企業這名詞或許十分新鮮,但其實有些社會企業存在已久,例如今天將和大家分享經驗的救世軍,自六十年代便開始舊衣物回收服務。政府對社會企業的支援也不是今天才開始,我們已經累積了一定經驗,這些都可作為我們討論的基礎。正如我一開始所講,你們提出的問題不一定即時有答案,但我希望大家能夠真情對話,我亦會細心聽取大家的意見,得出一個好的共識,使社會企業可以盡快推前。
多謝大家!
完
2007年6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56分
引用自: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6/01/P200706010149.htm
標籤: 新聞
香港要有不一樣的社會企業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社會企業發展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建議書,提及香港的社企大約有200家,其中約有170家是來自社福機構。無可否認,以社福機構的角度去發展社企,是順理成章的途徑,因為社福機構有明確的社會訴求。但在商業營運的領域,社福機構卻稱不上是老練的企業家,要建立一個成功的企業,往往不是非牟利經營者能夠容易掌握,所欠缺的,是那份創意、膽識、開拓資源的能力、靈敏的商業觸覺,這些都需要一點天賦或後天培育才能擁有。
然而,政府計劃打造的社企,盡皆以社會服務機構為本,並且要求社企不應與其他商業機構競爭。我認為這是既不切實際又矛盾的想法。一方面想為弱勢社群籌組社企以解決生活上的問題,當知道要運用公帑來刺激社企的發展,又恐怕社企的興旺會打擊中小企業的既有利益,所以才定下這樣的一道「緊箍咒」,以有限的思維去規範社企的定義,令培育社企的過程無端增加了一重障礙。
事實上,社企的經營可以有很多模式,主要取決於社會服務的項目計劃與其商業業務的關係。主要可歸納為三類,其中「結合型社會企業」(embedded social enterprise)是較為普遍的模式,其商業業務是完全與社會服務的項目計劃互相結合,透過經營企業來支援其機構的社會目標任務。在香港常見的「結合型社會企業」,以創造就業最為普及,主要是因為由社福機構帶動的社企,如民協辦的三行工人合作會及神託會的大茶壺小賣店等,都著重培訓勞工技能及增加就業機會。
另外兩種模式在香港較為少見。以「綜合型社會企業」(integrated social enterprise)模式經營的社會企業,只有部分商業業務是與社會服務項目計劃重疊。商業業務本身有特定的市場目標客戶,具有較高的經濟收益,雖然可以獨立地營運,但因配合社會服務計劃的目標,所以共同開發生產貨品,並分攤宣傳成本,致力發揮協同效應。舉一個實例,印度有一家企業是生產眼鏡的,市場劃分為城市與鄉郊兩個地區,社會目標是要扶助鄉郊地區的人改善視力,幫助因為眼疾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由於兩地購買力的差異,公司的策略是生產質量相同的產品,配以綜合市場推廣,但以較低的定價銷售給鄉郊地區的醫院。最終較賺錢的城市區域銷售額達標了,鄉郊地區的社會使命任務也完成。
第三種模式是「對外型社會企業」(external social enterprise),其商業業務與社會服務計劃是分開的,可以子母公司的關係存在,而來自商業的收益會被用來支援社企那部份的營運。位於聖地牙哥市的「社區診所組織」(Council of Community Clinics),透過兩間非牟利機構及一間純商業的子公司,為市內社區的診所提供集體訂購醫療用品的折扣優惠。因為商業運作的子公司與提供社會服務的機構沒有重疊的客戶群,賺錢的公司便能夠撥款支持從屬的社會企業。對外型社會企業講求盈利的額度,所以很多時候未必與其支援的社會目標有直接的關係,但機構支援性的特色,能確保足夠的資金用來發展社會企業。
出色的社會企業家,是社會上一股轉化的動力,是有抱負、有遠見、不畏困難、絕不容易退縮的開拓者。香港必須從多個層面開拓社會企業,不可單方面依賴由社褔機構演化為社企。要發展社會企業,培育多元化思考的社會企業人才是當務之急。有見及此,今年五月由中文大學聯同其他七間大學舉辦的「香港社會企業挑戰賽」,宗旨就是希望啟發大學生以創新、多角度的思考,創立符合市場需求的社企營運模式。我期望社會各界聯同莘莘學子,共同為香港,創出不一樣的社會企業經營模式。
引用自:http://mingles.vox.com/library/post/%E9%A6%99%E6%B8%AF%E8%A6%81%E6%9C%89%E4%B8%8D%E4%B8%80%E6%A8%A3%E7%9A%84%E7%A4%BE%E6%9C%83%E4%BC%81%E6%A5%AD.html
2007年7月17日星期二
亞洲社會企業發展經驗 (下)
什麼是社會企業?社會企業與傳統的私人或商業企業有何差別?
藉由前述三個案例,我們至少可以定義主要的差別在於(1)主要的利害關係人或受益者、(2)主要的企業目標,以及(3)企業的經營理念。
下表整合了這三個不同的差別:
私人企業
主要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及受益人:有錢的股東或資金擁有者主要目標:獲利企業理念:累積性
社會企業
主要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及受益人:非主流(邊緣)部門主要目標:雙重或三重目標企業理念:分配性
傳統的商業企業主要的利害關係人及受益者是經營者與股東,他們通常是資金投資的個人或家族。相較之下,社會企業主要的利害關係人或受益者,是一個部門、一個社區或一群人,通常又以社會中的非主流(邊緣)部門為主,在某一些情況之下,他們可能擁有這個企業,但是也有可能他們不擁有企業的所有/控制權。例如,Pekerti及Maireang農民團體主要的利害關係人分別是一群社會邊緣的工藝品製作者及種植橡膠的農民。這兩群人並不擁有所屬的社會企業。
就主要目標來看,傳統的商業企業有清楚的底線即獲利。相對的,社會企業主要特性是取得雙重或三重目標。與其他商業極為相像的是它也需要產生剩餘或利潤,但是財務上不斷地發展並不是其底線,它主要順應依該區(組織)自然發展。社會企業的第二個底限,即達成社會目標,如Maireang農民團體的案例,賦予邊緣製造者能力或增加其機會,或如Pekerti案例,提供工藝品製作者進入市場管道以改善其生活品質。社會企業的第三個底限,即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或文化的完整性。以PETA的經驗來看,它的三大底限是:確認其表演及服務為社會所滿意、使藝術的探索得以完善健全、財務上可以平衡並持續發展。
事實上,達成這些發展目標,不論是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經濟的或生態的,通常其利潤(盈餘)目標上不盡相同。這就是為何社會企業也被稱為:經營企業雙重或三重目標的藝術。就企業經營理念來看,傳統企業是不斷累積的,而社會企業則是以分配為主的。傳統企業將其成本極小化,並使其收益極大化,以增加企業擁有者個人或家族的財富。在這樣的過程,從事商業的成本通常也排除了社會或環境的成本。真實的案例如採礦或伐木公司,經常在他們的社區製造了社會或環境的問題與災難。社區因為污染導致健康問題,或因土地侵蝕、森林砍伐而失去生計與生活,但這些都無法透過有用的調查而將成本計算在其公司或財務報表內。這些成本也不由這些公司承擔,反而是讓社區及一般民眾來負擔。換句話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私人公司的獲利往往由大眾概括承受。
相較之下,社會企業所得的財富,是分配給較廣大的社會各部門,而不是使少數個人或家族的富有。社會企業將傳統企業所減少的成本(例如,原料及工人的支出)當作給主要利害關係人的利益(例如,付給橡膠農民或邊緣工藝品製作者的費用)。也就是說,社會企業的理念是為了分配,最佳的結果是,社會企業獲得一定之利潤或剩餘後,進一步關注社會及環境付出之成本,而做出對人類更積極的貢獻--解決社會及環境的問題。
從非主流部門的主要利害關係人之觀點來看,有三種社會企業發展的策略,在AIM-CAFO的模範案例研究中是十分著名的。以PETA個案為例,資源募集策略(Resource mobilization strategy)的目的在於從出售貨品或服務中產生盈餘,並將盈餘用於預定的發展計畫或機構。仲介功能策略(Intermediation strategy)主要是為了滿足提供服務可及性的需要,例如在Pekerti個案中提供印尼非主流工藝品製作者提供發展與行銷工具。在泰國Maireang 農民團體個案中,培力(賦權)策略(Empowerment strategy)是將社會企業的所有權與控制權給窮人或弱勢團體。
如同AIM-CAFO研究所示,上述策略並非互斥。特別是在印度的Basix 集團個案中,結合培力(賦權)與仲介功能策略以創造更大影響的可能性。Basix 集團透過結合銀行與非銀行機構,對橫跨六個省的145,500位受補助的勞工、沒有土地的窮人、小農、微型或小型企業,提供財務與其他服務。在移交一個非銀行融資公司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給5,000家窮女人自助團體時,他們結合了培力(賦權)策略的努力。
在Basix集團個案中可以發現,起初窮人所組的社會企業在運用培力(賦權)策略時不需要所有權與管理權的。許多成功的培力(賦權)策略在本質上是權力下放的。其社會企業的所有權與管理權是隨時間逐漸轉移至窮人,並且讓他們有足夠的能力來建立流程機制以利運作。
仲介功能策略具有立即為大批窮人創造市場空間的潛力。結合仲介功能策略與權力下放的培力(賦權)策略可能會為窮人創造更大的市場空間或成為市場上重要的角色,像是社會企業的所有者或經理人。
亞洲社會企業發展經驗(上)
亞洲社會企業發展經驗(上)
「永續發展」(sustainability) 在過去幾十年中,已成為NGO工作者非常喜愛的名詞。「永續」一詞不只是用來描述人們所期望的未來社會或社區,也可用來描述發展介入後人們期待的改變,或各團體(社群)渴望追求的永續未來的境界。
在南半球及東南亞地區的開發中國家,公民社會組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or CSOs)特別關注永續發展,這也是他們迫切的議題,因為傳統的財務資源來源—即公部門、私部門、在地的及國外的機構所提供的補助金,已日趨減少了。 例如,菲律賓教育劇團協會(Philippine Education Theater Association or PETA),以劇團作為社會改革或賦權(empowerment)的手段而有名,但在八0年代卻出現嚴重問題,因為其主要的捐款者要求PETA必需訂定會產生收入的計畫。PETA於是開始瞭解商業市場,並訂出各場表演活動的基本費用。如今,大約有40%的年收入是從地方收入而來的--即劇場的表演及服務所得。
永續發展的重要性促使亞洲地區公民社會的行動者,成立仲介組織(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s),提供原來非主流(邊緣)社會部門(marginalized sectors)所不能得到的服務,這包括產品開發、市場行銷、財務分析、科技運用及其他服務等。七十年代中旬,印尼的非政府組織(NGO)人士成立了Yayasan Pekerti,一家非營利性質的基金會,致力於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經濟,他們聚焦於非主流的工藝品製作者身上。隨後,基金會又成立PT Pekerti Nusantara 商業部門,作為媒介的角色,以協助社區將產品賣到市場上去。經過幾年後,Pekerti 則開始支持並實踐公平交易行動,這個行動也促成非主流工藝品製作者更瞭解市場取向,且能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或缺的伙伴。
除了扮演仲介者角色之外,組織非主流(邊緣)部門經驗豐富的行動者,已經體認到永續發展是具有經濟賦權授能的功能。他們觀察到非主流(邊緣)部門需要獲得策略性資源與市場行銷流程的控制權,這能力可使他們在工作上獨立自主並發展自己的社區(社群)。這也是Prayong Ronnarong—一位北泰國的社區領導人,致力於讓他所組織的Maireang農民團體去思考的問題—即整合的生產與行銷過程。這群種植橡膠的農民,已成功的強化會員們乳膠生產的程序及製成膠片的加工過程,且使他們逐步適應講求利潤的市場機制。Prayong Ronnarong也保證這樣的過程,不只是讓會員有更穩定的收入,也可刺激其團體(社區)更進一步的發展。
以上所描述的案例在Creating a Space in the Market: Social Enterprise Stories in Asia乙書,介紹三種社會企業發展策略,以及呈現其他有關亞洲社會企業精神之研究發現。本書由亞洲區基金會及民間組織議會(Conference of Asian Foundations and Organizations or CAFO)與亞洲管理學院(Asian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or AIM)共同出版。
社會企業精神包含了推動及建構可創造出財富的事業或組織,但這組織不是為了個人或家族的利益,而是為了嘉惠某些特定的社群、部門或地區,通常是具有公共性或非主流(邊緣)社會部門為最主要對象。
前述社會企業的定義,包含很多要素。首先,社會企業創造財富,但是最後目的是促進社會發展。此一功能上的定義暗示我們必須面對社會企業組織在市場上—即貨品交換與服務發生的地方,的運作方式為何。單純來看,這些團體只要努力賣出貨品或提供特定的市場或消費者服務即可。這樣一來,它也排除了該團體發展的初衷—即不能涉入財富的創造。再者,社會企業並不包含所有財富創造的意圖,特別是像那些以獲利為主的企業之企圖,多是為了增加個人或家族的財富。社會企業主要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是社會中的非主流(邊緣)部門。
AIM-CAFO在菲律賓、泰國、印尼及印度,進行了十三個示範性的社會企業案例研究,其中並包含上述在PETA、Pekerti及Maireang 農民團體的經驗。
引用自:http://www.npo.org.tw/PhilNews/show_news.asp?NEWSID=7108
Westminster Children's Society
Westminster Children's Society
Westminster Children’s Society (WCS) is a true example of a business with a social purpose working to deliver lasting social and cultural change in a surprisingly challenging environment. Most people don’t realise that Westminster is the 39th most deprived of 354 local authorities in the UK where over 30% of residents belong to black or minority ethnic communities and over 100 first languages are spoken.
WCS is London‘s only registered charity providing subsidised comprehensive early years childcare & education for children aged six months to five years - and operates from 15 locations in the City of Westminster.
As one of the leading voices in nursery childcare & education in the UK, WCS is the chosen partner for Westminster City Council and works in direct partnership with SureStart.
The WCS ethos
WCSs guiding principle is that all children deserve to be treated with care and respect and to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develop a passion for learning, regardless of their background.
The WCS ethos of developing a passion for learning in a multi-cultural and socially responsible way is backed up by accepted research which shows that by the time they have reached three years of age, children have already formed a deeply embedded understanding of societal and cultural issues. So for example, if children are exposed to class, racial or disability-based prejudice (even in a fairly subtle way by a simple lack of exposure to people from different walks of life) they can begin to reflect those prejudices in a negative way from a very early age. But in an eclectic setting that is positive about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ethnicities, languages, faiths, disability and socio-economic needs, children have entirely the opposite experience and become far more caring and understanding people for it.
Children from all backgrounds have similar hopes, aspirations and needs. This is a vitally important message for children to hear from their earliest years; the more they realise that children are basically the same everywhere, the more grounded, thoughtful and positive individuals they will become. Care, respect and education are inseparable.
Each WCS nursery creates a culturally connected environment that reflects this philosophy and makes the organisation unique in its area. The WCS programme is based on the early childhood principle that the curriculum is the sum total of the childrens direct and indirect learning experiences - and that a caring, sensitive, responsive adult who understands how children develop and learn is key to its delivery.
WCS believes that children need to be respected in order to respect. They encourage children to flourish through choice and self-development in a safe, secure, stimulating and fun environment.
The WCS social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As the only significant provider of care & education for young children in central London that also has charitable status, WCS manages to subsidise all its pre-school places by a determined fundraising effort, with children from lower income parents receiving the largest subsidies. In this way, the income from wealthier parents helps subsidise part of the fee for lower income parents which in turn helps foster the inclusive understanding WCS strives to achieve.
Long term, we hope to drive home this message as widely as possible both within the direct geographical area of our operation through the work we do, and more widely through education and information, i.e. that parents' choice of nursery care and education for their children is a vitally important choice for world society as a whole - and that that choice carries at least as much moral responsibility as buying a socially-conscious brand of coffee, tea or chocolate for example.
Our ambitions for improved outcomes for the children of Westminster depend on the hard work and commitment of those people who work every day with the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ies. Consequently, WCSs guiding principles run through the whole organisation and a great deal of effort goes into recruiting, retaining and developing staff at all levels in line with our ethos. We try to release the creative core in every individual staff member by giving them internal and external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to help them meet and exceed their personal expectations.
http://www.socialenterprise.org.uk/Page.aspx?SP=2005
全新型態的公司:英國的社會利益公司
全新型態的公司:英國的社會利益公司
以社會目的從事商業活動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s,SE)如今在社會中快速發展,涉及的範圍包括兒童保育、殘障就業、社區發展等等。近年來世界各地的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NPO)開始對社會企業的模式產生高度興趣,並且藉此解決社會需求及問題。
在成立社會企業之前,非營利組織必須事先考慮到此企業即將扮演的角色,並且涉足何種「商業領域」,換句話說,要瞭解當今的市場需求為何?接下來非營利組織必須決定企業形式:是非營利組織的附屬部門,抑或採取合作社的形式,成為獨立企業?對非營利組織來說,社會企業可能面臨重重的法律問題,特別是當前與非營利組織有關的法律尚未健全,留下許多可供解釋的灰色地帶。
在英國,社會企業獲得愈來愈多的認同,除了非營利組織視其為得以解決社會需求的全新模式之外,英國政府也表彰它對社會經濟的貢獻。由於社會部門變遷快速,全新的混合型態的組織(以滿足社會需求為最終目的,但是藉助商業模式來創造利潤)相繼出現,不列顛政府開始透過各種措施來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有關資訊詳見工業貿易署《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於2002年公布的『社會企業的成功之道』《Social Enterprise: Strategies for Success》策略書,http://www.sel.org.uk/upload/resource/SESFS.pdf);措施之一為修改管理法規,透過充分授權來降低組織成立社會企業的阻礙。
在英國工商局(Companies House)及相關機構的管理之下,英國具有公認最好的公司登記認證制度,儘管並非十全十美,但要取得並分析英國公司的資訊遠比其他國家來得便利,同時要成立企業也相對容易許多。
在社會企業的例子中,政府希望讓非營利組織更容易成立自己的企業,同時也提供配套措施,確保企業是以社會目的為考量進行營運。社會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CIC)的概念應運而生。
CIC是英國政府從2005年開始推動的全新型態公司,專為社會企業量身訂做,使其獲利及資產能有效利用於社會大眾。要成立CIC十分容易,同時公司形式具備全然彈性及確定性,但具備一些特殊條款確保他們的營運目的是為了社會利益。CIC必須向獨立監管人針對如何貢獻社會、活動中與利害關係人的互動進行會報。
慈善機構及所有非政治組織都可以成立CIC。要成立CIC的組織可以選擇三種公司形式: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擔保有限公司或公開有限公司。然而,CIC具備有特殊條款以確保其獲利及資產使用於社會利益的目的。
第一,CIC不得向其成員分配獲利及資產。這項「資產鎖定」的條款使CIC有別於一般公司行號。在資產鎖定條款下,資產及獲利必須永久為由CIC所持有,並且限制使用在社會利益、或是移轉給另一個受到資產鎖定的組織(例如慈善組織或CIC)。舉例說明,一個慈善組織可以成立CIC作為其「商業部門」,而後將全部營利移轉給自己。在此模式之下,一個組織不得同時具有慈善機構及CIC的身份;即便CIC以慈善工作為本質,它仍然不在慈善機構(免稅)之列。
第二,CIC必須證明其成立目的為服務社會,因此所有CIC申請人都必須提出社會利益報告書(Community Interest Statement),連同一般文件進行公司登記。報告書由公司未來的或現任董事簽署,目的為證明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服務社會而非圖利私人,同時也必須針對CIC未來計畫從事的工作進行說明,進一步闡述其服務社會的動機。
法律上明文規定,除非一個理性的人認為此CIC未來所有的營運活動都以社會利益為出發點,申請案才算達到社會利益檢驗標準。CIC監管人必須判斷CIC申請人是否通過檢驗,而他的決定將由複審官員(由國務大臣所指派)再次審核。社會利益絕對優先於CIC成員及其雇員的利益。
第三,CIC必須責信並證明他們如何服務社會,方法為每年提出社會利益年報(列入國家檔案)。除了公開帳目之外,此份報告必須說明為了追求社會利益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在過去一年中與利益關係人的互動。
由於CIC得以解決許多投身社會企業的非營利組織所面臨的問題,因此引起高度的關注。
第一,它讓社會企業獲得「定位」,在經營管理方面不再受限於單純非營利模式或商業模式(兩者對社會企業的永續經營形同阻礙)。CIC的混合模式讓社會企業具備彈性,得以為了社會目的操作商業行為。
第二,這種模式為非營利組織的融資開啟新頁。社會企業的經營者(非營利組織)清楚明白在非營利組織的領域中要獲得組織成長必須的貸款及投資該有多困難。CIC模式允許組織在法律條款之下發行股票募集資本(此種股票的股利受到發放限制),長期看來,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也將對於此種模式的運作更加熟悉,有助於讓非營利組織獲得更多貸款及投資。
第三,CIC模式具備有特殊機制,確保此企業維繫其社會目的並對社會負責。CIC登記認證制度及會報機制著眼於CIC必須服務社會並對社會負責,同時由於資訊完全公開,有助於提升組織的透明度。
CIC並非僅僅是慈善機構相關法律的附屬物;其簡化的管理制度、針對捐贈者進行資產鎖定、來自投資人及大眾的信賴以及年度會報機制引起一批社會企業家的注目,在此模式之下,他們可以全然放手經營他們的社會事業。當然,英國的政商環境都與台灣及其他國家有所不同,同時因為CIC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新模式,所以難免引發爭議。然而,英國為社會企業創造生存環境的有關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在發展及管理社會企業部門方面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
文章編輯:白瑪麗
翻譯:林啟森
參考資料:http://www.dti.gov.uk/cics/ An Introduction to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 (PDF file) http://www.dti.gov.uk/cics/pdfs/cicfactsheet1.pdf
http://www.npo.org.tw/PhilNews/show_news.asp?NEWSID=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