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

轉貼: 社會企業要持久 須政商扶助 

20070221 社會企業要持久 須政商扶助 香港經濟日報 (蔡懿德) 會計師,三十會成員
「社會企業」最近成為熱門話題,究竟社會企業是否可成為扶貧的靈丹妙藥?
社會企業不是純粹的營商組織,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它們透過企業策略及商業運作,達至
社會目標。其收益主要用於促進社區、弱勢社群及社會企業本身的發展及投資,它們重視社會價值
而非最大的經濟利益。
◆六項建議 強化能力◆
社會企業在香港不算新鮮,新生精神康復會於 1968 年註冊為有限公司,為精神康復者提供「一
條龍」職業康復服務及社區融合工作的訓練機會,從事有酬勞訓練,及獲得工作所帶來的正面價值
(包括建立自尊、自信及自立能力),從而融入社會自力更生。其經營的社會企業包括新生餐廳、
新生農社、鮮果店、蔬菜店和便利店等。
明朗服務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八年成立,乃香港善導會屬下一間非牟利公司。透過營辦各類服
務行業(包括搬屋、運輸、送貨、商廈清潔及家居裝修後清潔等),為更生人士及失業人士提供工
作職業訓練,協助他們建立自信,提高就業能力及重新投入社會。公司曾為多個政府部門及志願機
構提供服務。
明途聯繫有限公司,作為香港具規模的「社會企業」,有員工 140 人,04/05 年度營業額約港
幣 12,000,000。公司於 2002 年初成立,乃香港心理 生會所屬機構。其聘用殘疾人士及弱勢社群
於不同性質的業務,包括便利店、復康用品專賣店、家用品店、直銷業務及清潔業務等。
雖然存在已久,但社會企業在香港並不多見,成功例子更寥寥可數。對志願機構來說,投放成
立社會企業的成本固然是一大挑戰,想達至收支平衡亦非易事;更容易會進退失據,為達賺錢目標
而忘卻社會企業的精神所在。對立志於服務弱勢社群的社工而言,較難接受「社會企業要賺錢」這
一套,也未必有足夠的工商、財帳管理訓練以應付社會企業的日常運作。若聘用商界人士作外援,
一方面有「外行人管內行人」之弊病,另方面也有只顧賺錢的傾向。
若處理不好,社會企業可能會導致更多不能持久的職位、甚或更多的資源浪費。筆者對社會企
業也略有實戰體驗,要 化其發展能力,本人有以下建議:
1.成立獨立於非牟利機構的個體,以增加其運作的靈活性及效率,務求能跟普通企業競爭;
2.邀請商界、專業人士,以及社會工作者為有決策權的董事局成員,積極參與擬定「社會企業」
的藍圖,減低「社會企業」的市場定位錯誤的風險;
3.訂立清晰的、可量度、可行的目標,包括社會目標(如:促進弱勢社群的就業能力)及商業
目標(如:兩年內收支平衡);

引用自:http://www.30sgroup.org/publication/ECON070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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