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社會企業發展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建議書,提及香港的社企大約有200家,其中約有170家是來自社福機構。無可否認,以社福機構的角度去發展社企,是順理成章的途徑,因為社福機構有明確的社會訴求。但在商業營運的領域,社福機構卻稱不上是老練的企業家,要建立一個成功的企業,往往不是非牟利經營者能夠容易掌握,所欠缺的,是那份創意、膽識、開拓資源的能力、靈敏的商業觸覺,這些都需要一點天賦或後天培育才能擁有。
然而,政府計劃打造的社企,盡皆以社會服務機構為本,並且要求社企不應與其他商業機構競爭。我認為這是既不切實際又矛盾的想法。一方面想為弱勢社群籌組社企以解決生活上的問題,當知道要運用公帑來刺激社企的發展,又恐怕社企的興旺會打擊中小企業的既有利益,所以才定下這樣的一道「緊箍咒」,以有限的思維去規範社企的定義,令培育社企的過程無端增加了一重障礙。
事實上,社企的經營可以有很多模式,主要取決於社會服務的項目計劃與其商業業務的關係。主要可歸納為三類,其中「結合型社會企業」(embedded social enterprise)是較為普遍的模式,其商業業務是完全與社會服務的項目計劃互相結合,透過經營企業來支援其機構的社會目標任務。在香港常見的「結合型社會企業」,以創造就業最為普及,主要是因為由社福機構帶動的社企,如民協辦的三行工人合作會及神託會的大茶壺小賣店等,都著重培訓勞工技能及增加就業機會。
另外兩種模式在香港較為少見。以「綜合型社會企業」(integrated social enterprise)模式經營的社會企業,只有部分商業業務是與社會服務項目計劃重疊。商業業務本身有特定的市場目標客戶,具有較高的經濟收益,雖然可以獨立地營運,但因配合社會服務計劃的目標,所以共同開發生產貨品,並分攤宣傳成本,致力發揮協同效應。舉一個實例,印度有一家企業是生產眼鏡的,市場劃分為城市與鄉郊兩個地區,社會目標是要扶助鄉郊地區的人改善視力,幫助因為眼疾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由於兩地購買力的差異,公司的策略是生產質量相同的產品,配以綜合市場推廣,但以較低的定價銷售給鄉郊地區的醫院。最終較賺錢的城市區域銷售額達標了,鄉郊地區的社會使命任務也完成。
第三種模式是「對外型社會企業」(external social enterprise),其商業業務與社會服務計劃是分開的,可以子母公司的關係存在,而來自商業的收益會被用來支援社企那部份的營運。位於聖地牙哥市的「社區診所組織」(Council of Community Clinics),透過兩間非牟利機構及一間純商業的子公司,為市內社區的診所提供集體訂購醫療用品的折扣優惠。因為商業運作的子公司與提供社會服務的機構沒有重疊的客戶群,賺錢的公司便能夠撥款支持從屬的社會企業。對外型社會企業講求盈利的額度,所以很多時候未必與其支援的社會目標有直接的關係,但機構支援性的特色,能確保足夠的資金用來發展社會企業。
出色的社會企業家,是社會上一股轉化的動力,是有抱負、有遠見、不畏困難、絕不容易退縮的開拓者。香港必須從多個層面開拓社會企業,不可單方面依賴由社褔機構演化為社企。要發展社會企業,培育多元化思考的社會企業人才是當務之急。有見及此,今年五月由中文大學聯同其他七間大學舉辦的「香港社會企業挑戰賽」,宗旨就是希望啟發大學生以創新、多角度的思考,創立符合市場需求的社企營運模式。我期望社會各界聯同莘莘學子,共同為香港,創出不一樣的社會企業經營模式。
引用自:http://mingles.vox.com/library/post/%E9%A6%99%E6%B8%AF%E8%A6%81%E6%9C%89%E4%B8%8D%E4%B8%80%E6%A8%A3%E7%9A%84%E7%A4%BE%E6%9C%83%E4%BC%81%E6%A5%AD.html
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
香港要有不一樣的社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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