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2007-06-28 謝家駒
社會企業的特點,在於創辦者對一些社會問題或現象有強烈的關注,而至擁有解決或改善這些情況的熱忱。成立社會企業,是希望通過經濟自給自足的方式,持續地關注及改善這些問題,而不需要成為接受贊助的慈善機構。
興起的背景
要更深入了解社會企業的性質及作用,我們得稍為回顧一下過去三百年的歷史。自從工業革命以來,私人企業的發展改變了整個世界,特別在工業先進國家,企業生產力的發展一日千里,既懂得運用先進科技,也懂得不斷更新管理技術,私人企業成為了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但隨經濟的發展、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社會上亦出現了新的問題及挑戰。二十世紀經歷了兩場世界大戰後,大多數先進國家的政府(所謂公營部門)大大膨脹起來,運用政府的力量,解決了不少的社會問題,包括貧窮、治安、醫療生、教育等。但是,就在私營部門、公營部門都有長足發展的同時,民間組織(所謂公民社會、或稱公民部門等三部門等)卻停滯不前。直到二十世紀最後的大約二、三十年,公民部門才出現較大的變化。
由於社會儘管經濟發達,但也愈來愈趨複雜,湧現出來的種種社會問題也愈來愈多,即使在「福利國家」,政府亦往往無法或無能去處理這些問題,而傳統的福利及慈善機構亦大多不能及時轉型,未能有效地應付這些新的社會挑戰。
就在這個時刻,社會企業開始出現。在英國,第一本關於社會企業家的著作,在一九九七年出版,書名為《社會企業家的興起》,作者開宗明義便指出,社會企業及社會企業家的興起,反映出福利國家已無力解決當前社會的種種問題。過去二、三十年來,已出現了一個全球性的運動,社會企業的發展,象徵公民部門的蛻變。相對於私營部門及公營部門,目前公民部門的組織普遍仍是頗為鬆散及缺乏效率,社會企業的興起將是公營部門脫胎換骨的重要動力。去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尤努斯,他代表的是新型的社會企業家,其創辦的鄉村銀行亦是社會企業的典範。
有此背景,我們又怎能說「社會企業的唯一生存意義,是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
王卓祺教授以「社會企業的扶貧策略」為題的文章,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分析。
「如果我們把社會企業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有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人士成立的社會企業,有能力在公開市場競爭;而另一類則基於政策優惠而有生存空間的,尤指非政府機構成立的。」
需有創業精神
他這個分類是很有意思的,事實上,這兩大類的社會企業會是並存的。但很不幸地,王教授雖然十分清楚「創業精神是最重要的元素」,但他認為在香港此時此地,很難會找到「有創業精神之士,願意為社會企業賺錢,而不為自己賺錢」。特別「若要在曾蔭權第二屆任期內做出成績,並不容易」。因此,他覺得上面提到的第一類社會企業,根本就不會出現。
這是筆者絕對不能茍同的。創業精神就是社會企業的靈魂。沒有了靈魂,社會企業何來意義?何來動力?王教授的結論是:「若短期內有扶貧效果,應該發展基於政策優惠,並不完全是公開市場競爭的第二類社會企業。」這是極其短視,及不切實際的看法。
筆者堅信,香港要發展廣義的社會企業,必須由有創業精神的人士來創辦。目前這方面的成功例子並不多,但並不代表沒有這方面的人才。要知道,社會企業這個概念對很多人都是陌生的名詞,一直以來只在社福界較多人關注,自從特首在競選期間大談社會企業,才引起大眾的注視。但要認識社會企業的真正性質及意義,還需一段過程。
筆者最近讀到一本去年在英國出版的小書:《Everyday Legend: Stories of 20 Great UK Social Entrepreneurs》【圖】(姑且譯作《俯首可拾的傳奇:英國二十位傑出社會企業家的故事》,香港商務印書館有售),是關於社會企業的最佳入門書,任何人士希望了解社會企業的真諦,這是最佳的參考。
筆者相信,假以時日,社會企業會在香港發揚光大,但不是靠政策優惠、財政資助催谷而成,而是靠同時具備創業精神及公益使命的人士奮鬥出來。
社會企業的意義及前瞻.二之二
作者為資深企業管理顧問,現正從事倡導社會企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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