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

持續發展社會企業

星島日報 2007-10-15 By 小石(三十會)

今年的《施政報告》對社會上各方面訴求,都一一回應:基建、扶貧、減稅、教育、老人、醫療、環保、綠化和文化保育,令各階層市民都感覺受到眷顧。過去一年,香港經濟復甦、股市暢旺,中產不滿聲音大減,但基層卻未能分享成果。今次政府以投資基建創造就業、十二年免費教育以減輕跨代貧窮,以及推廣社會企業這些非派錢式扶貧,是走對了方向。但主觀願望是否能達成,還要看軟硬件的配套。
根據政府官員透露,新鴻基、長實、新世界及賽馬會已答應協助社會企業(社企),在人才培訓、提供廉租住宅和商場、傳授營商知識方面提供協助。
但社企不是純綷的營商組織,亦不是一般社會服務,它們通過企業策略及商業運作,達至社會目標,其收益主要用於促進社區、弱勢社群及社企本身的發展及投資,它們重視社會價值而非最大的經濟利益。
要發展社企,單叫大財團幫忙未必具持續性,亦不容易在商業與社會目標之間取得平衡。譬如說,大財團今天以超優惠價租出物業予經營長者服務中心的社企,兩年後,大財團卻可能眼見有很大回報率的商機要收回物業,極可能導致該剛上軌道的社企倒閉,其帶出的社會問題將更多。政府應該對此制定政策減低這方面風險
在政府推動有效政策之餘,公民社會的參與在推動社企發展的重要性將不容忽視:參考外國個案,有專為社會企業融資的創業投資基金,他們向大財團籌募資金,招募義工,並訂立一定機制,包括甄選合適的社企的標準(如業務計畫書、財務預算)、提供過渡時期的監護人服務,讓獲投資的社企能自立,社企才可健康地持續發展。
小石(三十會)www.30SGrou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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